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巩固滥用“属地管理”“责任甩锅”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近日,双流区印发了《成都市双流区部门职责事项下放若干措施》,对区级部门向镇街、产业功能区下放职责事项进行了规范,推动构建“清单之外无事项,清单之内严准入”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明确原则,严把关口。《措施》明确了职责事项下放的原则、要件及前期论证步骤,重点对区级部门作为申请主体,开展职责事项下放前需做的工作和需准备的材料提出了具体要求,配套拟制了《双流区部门职责事项下放申请表》,确保了下放事项合理合法合规。
(二)理顺程序,细化审批。《措施》对职责事项下放申请的流程和时限等进行了细化,并区分不同情况,规定了简易审批、一般性审批、应急审批3种审批方式,提高了工作时效性。
(三)建立机制,明晰权责。《措施》建立健全了区级部门下放职责的衔接机制,重点对职责事项下放后办理交接手续、调整权责清单、加强业务指导、落实人员、经费、培训等相关保障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并配套拟制了《成都市双流区部门职责事项下放交接清单》,确保职责事项下放工作有序实施。
(四)规范运行,强化监管。《措施》对职责下放保障制度落实的有关措施进行了规范,具体包括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开展运行评估等内容,重在落实权责一致要求,防止层层向基层转嫁责任,确保下放基层的职责事项“接得住、管得好、落得实”。(双流区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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