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我市对医改工作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医改办)由设在市发改委调整到市卫计委,并在市卫计委政策法规处挂牌。按照“编随事转,人随编走”的原则,市医改办原配备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一并划转。
此次调整,是参照国务院、省对医改工作机构的调整实施,顺应了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调整后,有利于充分发挥卫生计生部门专业优势,有利于省、市医改工作的对应和衔接,确保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有力推进。(政编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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