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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多措并举”筑牢森林防火联防墙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2-28   查看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大邑县委编办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森林防灭火体制机制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

(一)优化职责任务分工,织密森林防火安全防护网。一是出台了《大邑县安全生产监管职工作责任务清单》《大邑县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任务清单》两张清单,科学界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和城乡防火的关系,进一步优化应急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等综合管理部门与行业监管、监督执法、支持保障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分工,防止越位、缺位、错位。二是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后,明确森林公安承担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森林和草原防火,协同林业和草原部门开展防火宣传和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工作。

(二)优化应急指挥体系,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底线。一是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组建县应急管理委员会,完善县应急委统一协调指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牵头组织实施的森林防灭火和城乡防火指挥体系。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制定《大邑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邑县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完善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任务分工,优化应急响应启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抢险救灾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为县应急局明确兼职副局长3名,分别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分管地质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抗旱工作的副职兼任,构建起全灾种、大应急应急管理领导体制。三是加强领导力量。在县应急局核定1名森林草原防灭火专职副指挥长领导职数,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一是做实火灾预防专门机构。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单独设置森林防火科,明确其负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专业防火队伍组建管理等工作。在县应急局设置火灾防治管理科,负责组织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二是设置基层应急管理机构。结合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在所有镇(街道)创新设置应急管理办公室,做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基层平台。三是加强应急救援编制保障。成立了大邑县应急服务中心,配备事业编制20名,用于应急事务性和加强地方救援队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力量。四是加强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工作,依托消防救援、森林消防两支队伍和人武部民兵抢险救援组织、各镇(街道)应急森林扑火队、村社义务扑火队员,构建起国家队+地方队+群众组织的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大邑县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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