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解决改革中面临的难点问题,推动下一阶段重点改革工作的有效实施,市委编办于2016年9月上旬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分圈层召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推进会。市委编办分管领导,相关处(局)和区(市)县委编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中央编办、省委编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动态及成都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情况,各区(市)县介绍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情况、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市委编办重点就做好事业单位科学分类、深入实施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对应改革、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政策宣讲,对各区(市)县提出的难点问题进行了逐条答疑和业务指导,提出以下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务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力求取得明显成效。继续推进科学分类,年底前,除至上而下统一未实施分类的事业单位外,其他应分未分的事业单位要完成分类。深入实施类别划分后的对应改革,纳入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区市,要科学制定试点方案,待方案批复后认真组织实施;其他区(市)县要认真思考、提前谋划,结合地方改革实际,研究提出本地区改革方案,待时机成熟后推动实施。稳步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对适宜进入市场的积极推进转企改制,对市场竞争力弱的实施撤并整合。规范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参照市属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要素规范标准,全面规范区(市)县公益类事业单位相关要素,年底前完成60%以上事业单位规范任务。
二是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真抓实管突出重点。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坚持“小步走、不停步”,总结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等先行试点单位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面。积极探索编制备案制管理工作,以增强事业单位内部活力,提高公共服务效益为目标,鼓励正在探索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郫县人民医院等单位总结经验做法、梳理运行成效。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工作,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及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等工作基础上,将编制向生源增加的圈层倾斜,努力挖掘教师队伍内部工作潜力,充分发挥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效用。
三是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执行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规范事业单位公示的程序、内容。探索事业单位职能运行评估,初步形成评估依据和标准,将评估工作作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前置程序和加强事业单位监管的有效手段。(事编处,锦江、郫县、都江堰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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